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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调研报告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1-10-09|浏览次数:
                                                                                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调研报告


前  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全球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企业品质的核心要素,是实现企业自身创新与可持续发展,乃至推动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深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三化一平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前海战略平台)改革主攻方向,坚持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截止2015年6月,深圳商事主体数量已经突破180万家,涌现出了华为、中兴、腾讯、万科、比亚迪、招商银行、深南电路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满足民生需求、解决就业问题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善待员工、诚信经营、保护环境、回馈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塑造了良好企业形象,提高了企业国际竞争力。
本报告紧紧围绕社会责任这个主体,通过文献收集、研究、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了解了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相关的理论,结合深圳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提出了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构建的建议。

一、概述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越来越为人们所认知和接受。在国际上,联合国于 2000 年正式启动了“全球契约”计划;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 2010年发布了国际标准 ISO 26000:2010《社会责任指南》。此外,很多国家、国际组织、官方机构和民间团体纷纷出台各种企业社会责任准则、要求、指南、生产守则等,目前世界各国各种CSR 文献数量众多,影响也各不相同,对国际贸易和相关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出现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性新趋势。
近年来,我国也越来越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党和政府积极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我国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文件等内容,明确提出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如《公司法》第五条明确要求“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履行社会责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各种所有制企业的改革目标提出了不同要求,但其中有一个共同的要求,就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在深圳市社会工作委员会的推动下,2015年3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深办发〔2015〕5号);同时,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SZDB/Z 133-2015)和《企业社会责任 评价指南》(SZDB/Z 134-2015)于2015年3月10日发布,同年4月1日实施,深圳已经营建了企业社会责任良好的法制环境、文化氛围、制度体系。
研究表明,用一套逻辑一致的指标体系对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状况进行评价,是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各利益相关方更清晰地识别不同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水平的差距,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更快更好的发展,此次调研目的是全面了解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相关的理论和方法,为构建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提供技术支持,对推动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持续、深入地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理论
(一)国际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文件
20 世纪中后期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以及欧美一些大企业等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观点、立场出发,积极倡导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起草了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要求、倡议、标准、文件等,这些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理解有所差异以及受社会发展等条件的制约,企业社会责任文件虽有相似,但侧重不同。比较有影响的有:联合国全球契约、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跨国企业准则》、欧委会《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欧洲框架》绿皮书、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组织(BSCI)行为守则、英国道德联盟(ETI)基本法规、德国零售商对外贸易联合会(AVE)社会责任行为守则、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原则(WRAP)、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ICTI)商业行为守则、可持续发展指南、ISO 26000等。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规、标准和文件
我国颁布实施的《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一大批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与社会责任密切相关;此外,从中央、行业协会、到地方出台了众多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文件、报告、指南、标准,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国家标准国标委发布的国家标准《社会责任指南》《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社会责任绩效分类指引》《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HKQAA-HSBC企业社会责任指数》《上海市企业社会责任》,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无锡新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SZDB/T 133-2015)、《企业社会责任 评价指南》(SZDB/T 134-2015);以及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等。
(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
目前,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出现了诸多影响广泛的社会责任指数,比较有影响力的有:多米尼社会责任投资指数(KLD)、全球报告倡议(GRI)、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DJSI)、伦敦证交所富时可持续性投资指数(FTSE4Good)、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与审计标准AA1000、《HKQAA-HSBC企业社会责任指数》、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等,从多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现状和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以辨析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进程的阶段性特征,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入研究提供基准性参考。这些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指数,各自选用不同的维度,评价标准也各有侧重,但都在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成为我们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的重要参考。
三、开展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
(一)实地调研情况
    课题组于2015年4月至9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市银行业协会,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深圳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英标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华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等进行了实地调研,与相关企业就社会责任事项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同期,还在我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规模的企业开展了问卷调查,从中初步了解了我市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程度、社会责任管理体
系建设现状和信息披露水平。
(二)问卷调查情况
2015年,课题组还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信息渠道,先后向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发放“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研究”调查问卷。
通过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总的感到:一是社会责任的理念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等所接受。从调研情况看,企业关注社会责任工作,占到回收问卷的87.2%。说明社会责任的理念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等所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对上市公司推行社会责任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从中央到深圳,多份文件中把企业社会责任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出台的激励政策以及国际上的大趋势,影响了和带动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入。二是发布的社会责任标准和政府文件,为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提供了依据。深圳在全国率先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企业社会责任要求》和《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南》的地方标准,结合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使得社会责任建设工作更加具体、明确,我市以这两个标准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具有可行性、实操性;评价数据成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的基础数据。三是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有一定程度的理解。从调研情况看,企业对社会责任指数理解和有一定理解占到回收问卷的85.1%。说明经过这几年的宣传、培训,社会责任工作得到了大多数企业认同。四是大型企业十分重视社会责任建设。大型企业,如华为、中兴、深南电路公司、比亚迪公司等,非常重视社会责任建设,自觉连续多年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报告内容更加全面、规范。中小企业由于处于发展阶段,对社会责任的理解、社会责任意识和大企业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亟待提升。五是行业协会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识不断提高。行业协会在各自领域有其专业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在不断提高,践行了社会责任的多种举措,如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市银行业协会在各自的领域内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等,对深圳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创新具有借鉴意义。六是认证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深圳的认证机构,除了在认证领域有其专业性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很深刻,有多家认证机构承接过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认证,对深圳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有深入的了解,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完全有能力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七是深圳发布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具有现实意义。在深圳市社会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组织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开展社会责任评价,并结合劳动、环保、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工商、税务等多部门公开信息,得出企业的社会责任评价等级向社会公布,对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曝光被处罚的企业,引导消费者主动选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的品牌,对推动企业增强承担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发布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对发现社会责任建设中的问题,找出努力的方向,完善我市的激励政策、标准体系、评价管理办法等具有现实意义。八是缺乏可参考的区域社会责任指数。本报告所列的社会责任指数,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的,到目前为止还缺乏可参考的相关资料,需要我们结合实际探索创新。
四、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构建
(一)指数编制总体目标
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全面公开,扩大社会监督,提升社会责任良好企业的形象,为政府政策扶持、投资商资金投向、消费者消费选择、劳动者择业意向等建立一个“风向标”,激励和促进更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理论模型
采纳ISO26000:2010《社会责任指南》的理论模型,结合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企业社会责任 评价指南》,确立七项核心主题,分别是:企业治理责任、人权责任、保障劳动者权益责任、环境责任、公平运营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社区参与和发展责任。
企业应全面落实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通过界定企业社会责任范围,识别相关社会责任事项并确定其优先顺序,将经济以及其他与健康、安全和供应链有关的方面贯穿于七项核心主题并适时处理。尽管所有核心主题相互关联且相互补充,但在性质上,企业治理可能稍微有别于其他核心主题,这主要是因为有效的企业治理可确保企业在遵循社会责任七项原则的前提下,能够针对其他核心主题和社会责任事项采取行动。
(三)技术路线
1、技术依据。参照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DJSI)、英国企业商会(BiTC)企业责任评价指数、香港品质保证局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HKQAA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编制方案)、深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编制方案)等。具体方法(如下图所示):

2、指标体系。SZDB/Z 134-2015《企业社会责任 评价指南》附录表A 2含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社会责任事项40项,评价依据120项(如下图所示):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 指标体系

(四)指数编制
1、数据采集。在自愿申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企业中,选取100家企业,依据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企业社会责任 评价指南》,对企业进行打分,得到100家企业的得分,将这100家企业的得分,作为指数构建的基础数据。
2、计算方法。根据深圳的实际情况,深圳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构建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以下以评价企业100家为例进行计算(指数满分为100分)。即:
1)100家企业的得分,分别为:A1、A2、……、Ai(1≦i≦100);
2)求单个企业的社会责任评价得分与200分的比值,再将结果转化为百分制,即为该企业的分指数值Pi。
Pi=(Ai/200)×100 (0≦Pi≦100,1≦i≦100)
3)用100家企业的分指数Pi按算术平均法进行处理,求出平均值,作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总指数S(行业指数和区域指数以此类推)。
    S=(∑Pi )/100       (0≦CSRI≦100,1≦i≦100)
(五)指数发布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发布平台--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网站,统一、规范发布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
五、工作展望
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作为统一的社会责任理念和思想的工具在全世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很多国家或标准化机构参考ISO 26000制订或完善自身的社会责任倡议。ISO 26000关于社会责任的定义、社会责任的原则和社会责任的实践等内容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期待能通过评价,积累经验,更加完善,确实能真实地反应深圳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和绩效。
(一)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更加完善。国内外现有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是基于各自关注的重点内容或特定的行业而构建,有较完整的理论基础和指标体系,而对于深圳市这类区域性的社会责任指数构建,目前采纳ISO26000:2010《社会责任指南》的理论模型,结合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企业社会责任 评价指南》构建指标体系,还没有经过实际检验,难免有不完善之处,期待经过试评价后,调整完善。
(二)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深圳市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市领导任召集人,成员由市社工委、市经贸信息委、市科技创新委、市人居环境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总工会、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几十家相关政府机构,以及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各区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专家等相关单位组成,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文件和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一项长期、持续性工作,期待政府机构和相关人员能充分理解社会责任,继续加大监督的力度,引导和推动更多企业践行社会责任。
(三)有更多的企业参与社会责任评价。深圳目前有超过180万家商事主体,但主动参与社会责任评价的企业只有100多家,本报告选取其中100家企业的评价分数作为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数的基础数据,样本的代表性不够,不能充分反映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的总体水平,期待更多的企业自觉按标准要求,关注自身社会责任绩效的提升,参与社会责任评价,以便指数构建的基础数据更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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